5月16日,云南省广东商会应邀参加由云南省工商联、省发展改革委共同举办,滇商总会协办的“企业家学法活动——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会”。
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凝聚法治共识、激发民营经济活力,通过专家权威解读,推动法律精神进企业、进商会,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省委统战部副部长、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潘红伟出席会议,省工商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康劲主持会议。

宣讲会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云南省工商联常委、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为参会成员进行了专题辅导。张慧围绕民营经济法律地位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、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机制、深度参与科技创新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、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等民营经济促进法的“十大亮点”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解读,对充分理解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要义,学好、用好、贯彻好这部法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。

对于本次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活动,云南省广东商会会长蔡俊丰表示,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实践者,大家深切感受到这部法律传递的制度温度与改革魄力。“促进法”三字直指要害,既是对历史痼疾的宣战书,更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舰。
蔡俊丰说,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人身权保护置于核心章节,堪称法治文明的重大进步。面对网络空间肆虐的“猎巫式攻击”,第七章以精准法条构筑防护网,让民营企业家不再“戴着镣铐跳舞”。这种对人格尊严的刚性维护,正是“自己人”理念最鲜活的法治表达。在财产权保障维度,法律亮剑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等潜规则,用“法不溯及既往”的确定性打破政策任性。当政府承诺“今天的投入不会被明天否定”,当合同权益不再沦为地方博弈的筹码,企业家才能真正卸下包袱,在市场浪潮中勇立潮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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